人口众多,农业资源相对紧缺,粮食消费量大,农业供养人口能力不足,这是中国国情的突出特点。如何以占世界10%左右的耕地、6.5%的水资源养活占世界20%左右的人口,长期以来都是现代中国面临的头号发展难题。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农业发展与转型本质上是农业现代化,特殊国情决定了必须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这条道路,既是“中国总道路”的具体道路之一,又是中国“五位一体”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在我们这个有着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已是被历史反复证明了的客观规律。本文考察了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发展过程、特点和前进方向,以期展望中国农业发展的明天。
一、农业初步转型发展期(1949~1978年)
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是中国农业现代化与转型的历史起点。这一时期中国不仅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而且是第一农村人口大国,也是第一贫困人口大国。毛泽东对中国这一基本国情的认识相当深刻,他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指出:“中国还有大约百分之九十左右的分散的个体的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这是落后的,这和古代没有多大区别,我们还有百分之九十左右的经济生活停留在古代”。“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的农业和手工业,就其基本形态说来,还是和还将是分散的和个体的,即是说,同古代近似的。”这表明,中国是十分典型的传统农业社会和欠发达国家。
1952年中国农村总人口比重为87.5%,农业劳动力比重为88.0%。当时农村人口几乎都是绝对贫困人口。实际上,中国农业劳动生产率极其低下,据安格斯?麦迪森的计算,如果按1987年不变价格计算的话,1952年中国农业增加值仅相当于1933年的92.3%,农业劳动生产率相当于1933年的94.8%。这表明,1952年中国农业的发展水平还不及1933年的水平。
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的农业生产水平大大低于1936年的水平,全国农业生产比1936年下降了25%,其中粮食下降了22.1%,棉花下降了48%。
历史上,中国还是一个十分典型的饥荒大国。 1946年和1947年南方大饥荒,两年间仅粤桂湘三省就饿死了1750万人。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农业生产明显恢复,但按不变价格(1987年价格)计算,1952年中国农业总产值仅相当于1933年的93%,农业增加值相当于92.3%。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农业发展直接受到政府农业改革政策的影响。安格斯?麦迪森认为,1949年以来,中国有过六次影响农业制度的重大政策变化,但并非每次政策调整都能成功,这是一个不断调整、不断完善的过程。这种政策调整本质上是在加速工业化的大背景下,调整国家与农民的关系和工业与农业的关系。实践是检验政策的唯一标准:凡是好的政策,便可同时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两个目标。反之,则不能实现目标或只实现其中一个目标。
第一次是土地改革,也是最成功的“解放农民”的改革。新中国一成立,就将土地改革作为首要任务。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第一条总则就说明了土地改革的基本目的:“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到1952年底,全国3亿多无地、少地的农民无偿获得了7亿亩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免除了每年700亿斤粮食的地租,极大地解放了农民。到1952年,中国粮食产量就比1949年增加了44.8%,也超过了解放前最高年产量18.1%。同期,中国粮食单产比1949年提高了28.4%。 1953年,农民净货币收入比1949年增长123.6%,每人平均净货币收入增长111.5%。农民对消费品的购买力有了成倍地增长,1953年比1949年增长111%,平均每人消费品购买力增长1倍。1953年同1949年相比,农民留用粮食增长28.2%,其中生活用粮食增长33.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是一项符合中国国情的经济纲领和经济政策,也是中国历史上开天辟地的土地改革。正如毛泽东所言,“土改一项,从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直到孙中山都没有做过,我们才做”。土地改革符合中国国情,是20世纪中国最大也是最成功的农村改革。从1946年5月到1952年年底,只花了短短六年多时间,中国共产党就完成了这一大规模的土地改革。
由于土地改革的巨大成功,中共急于在极其贫穷、极其广大的农村地区向社会主义过渡,不久后进行了第二次政策调整,在农村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具体讲就是实行互助组或初级合作社。这意味着,中国农业发展道路从以土地私有、家庭个体经营模式转向走合作化道路,即从初级合作社到高级合作社,再到人民公社。在农业合作化的过程中,尽管农业生产仍然增长,农民收入仍在增加,但农民的自主性、自主权受到了限制,同时也直接影响了农业总产出和农民消费的增长速度,1953年和1954年农业生产总值分别增长1.9%和1.7%,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分别增长2.8%和1.2%。
1956年1月,中共又进行了第三次政策调整,毛泽东主持制定的《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规划了农业初级合作化和农业高级合作化的目标。由初级合作社发展为高级合作社,只用了一年时间,到1956年底加入高级合作社的农户已经达到了总农户数的87.8%(见表1)。实际上,1956年农业合作化运动完成后,粮食生产并没有大幅度增长,而牲畜大量减少,农业生产力受到破坏,还直接影响了农民的消费水平,1956年和1957年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分别增长1.3%和2.0%。
尽管初级合作社、高级合作社已经进行了跃进式的生产关系调整,但是,1958年又进行了第四次调整。7月16日,毛泽东提出:“我们的方向,应该逐步地有次序地把‘工(工业)、农(农业)、商(交换)、学(文化教育)、兵(民兵,即全民武装)’组成为一个大公社,从而构成为我国社会的基本单位。”同年底,全国农村几乎全部建立了人民公社。75.3万个高级合作社的1.23亿农户分配到2.6万个大型人民公社中,每个人民公社大约有4600个农户和6700个劳力。这些人民公社中有50万个生产大队,300多万个生产队。这不仅直接影响了农民的消费水平,而且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也很大,1958年、1959年、1960年和1961年农业增加值分别增长0.4%、-15.9%,-16.4和1.4%。
中国的农业政策在1962年又进行了第五次调整。虽然人民公社一直延续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但这时农业经营管理转向了以较小的生产单位——平均拥有30户的生产小队进行。自留地又恢复了,农贸市场重新开放了,公社食堂也取消了。中央拨出大笔资金支持农业现代化,包括购买化肥、电动工具和拖拉机。农民的报酬按所在集体记录的工分来计算。在这种制度下,劳动努力所得到的报酬和劳动积极性远低于以农户为决策主体的耕作制度。
1952~1978年,农村和农业主要结构指标随着整个中国的发展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这段时期内,农业产出增长主要来自多种要素投入。首先是劳动投入。农业部门就业总人数增长了68%,年均增长率达2.01%,该部门吸收了大量新增农村劳动力,但从农业劳动生产率的角度看,1952~1957年是正增长,为1.66%,而1957~1978年是负增长,为-0.19%,这反映了人民公社化会挫伤农民的积极性。其次是耕地总面积减少,但灌溉面积大幅度增加。其中1952~1957年灌溉面积年均增长率高达6.46%,在1957~1978年也保持了2.41%的年均增长率。此外还包括各种农业生产要素等的投入。根据安格斯?麦迪森的计算,1952~1957年,农业的全要素生产率(以下简称TFP)增长率为0.63%,1957~1978年为0.57%。根据文冠中的计算,1952~1957年,农业的TFP增长率为0.08%,1957~1978年为-1.53%。
从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的变化看,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这一时期最低点是1957年的65.7%,而后在1964年上升为67.1%,1965年为68.5%,到了1978年为67.7%,高于1957年。这就是说,1949~1978年这一时期,中国农村人口是属于“绝对贫困型”。
中国农村人口多,而且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多,这是最大的基本国情。这一时期,如何突破或跨越“贫困陷阱”是中国面临的首要任务,但当时并未认识到这一点。而且,这一时期,城市与农村不同的身份户籍制度与社会保障制度、公共服务制度使人口不能自由迁徙,劳动力不能自由流动,积累了大量农业富余劳动力。按照劳动—耕地比例法估计,从1961年后农业富余劳动力持续上升,1970年突破1亿人,到1977年在1.1亿人左右[13],大量农业富余劳动力的出现不仅使农业生产率下降(不及1957年水平),而且也形成极大的产出机会成本损失。据估计,这一时期的产出机会成本损失由1961年占GDP总量的8.45%上升到1977年的27.95%,这阻碍了中国农业的转型和农村现代化道路。
总体来看,这一时期农业生产条件发生显着变化,生产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全国灌溉面积由1952年的3亿亩扩大到1978年的4.5亿亩,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辽河、松花江等大江河的一般洪水灾害得到初步控制,各类现代农业要素,如化肥、农业机械、电力等有了大幅度的增加。全国粮食、棉花等主要农产品实现不同程度的增长。尽管人口增长过快,但中国仍然依靠自己的力量基本上保证了人民吃饭穿衣的需要。
二、农业转型: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全面转型
1982年世界银行发表《世界发展报告:农业与经济发展》,当时世界农业正面临着一个重大挑战,即农业能否为持续增长的世界人口提供足够的粮食。当时中国同样也面临这个重大挑战。
1979年4月,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指出,中国农业长期落后,尽管在粉碎“四人帮”后有所发展,但还远远不能适应人口增长、工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的需要。粮食总产量虽然超过了历史的最高水平,但人均粮食占有量只略高于1957年。许多地方的农民口粮不足,有的地方口粮严重不足。1978年中国进口农产品占进口总额的1/5。解决十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合理安置农村富余劳动力、避免社会动荡已成为当时面临的重要问题。
与前几次政策调整不同,此次中国领导人以务实的态度,首先在农业经营方式上进行了改革。正如中共十二大报告总结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首先抓住农业这一环,着重克服过去指导思想上长期存在的“左”倾错误,恢复和扩大农村社队的自主权,恢复自留地、家庭副业、集体副业和集市贸易,逐步实行各种形式联产计酬的生产责任制,同时提高了粮食和其他部分农产品的收购价格,随后又解决了多种经营的方针问题,从而使农业面貌很快发生显着变化。其次是肯定了农民包产到户的伟大创举。自1982年始,中央连续五年发布五个一号文件,肯定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以发展乡镇企业和建设小城镇为依托的农村改革。1980年有14%的生产队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制,1981年提高到45%,1982年进一步提高到80%,到1984年已达到了90%。
1992年,江泽民首次提出中国的“三农”问题。他指出:“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村稳定是整个社会稳定的基础,农民问题始终是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根本问题。”20世纪90年代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思路除进一步发展农业之外,主要是发展乡镇企业、发展小城镇,还没有根本触及和打破城乡壁垒和二元经济社会结构。
20世纪90年代下半期以来,农业占GDP比重持续下降,农业劳动生产率相对非农产业进一步拉大,城乡收入差距持续上升,“三农”问题日益凸显,充分反映了中国农业发展存在诸多矛盾,中国农业正处于急剧转型的阶段。
从2004年以来,中共中央又连续十年下发一号文件,对解决“三农”问题提出了新的思路,采取了综合性的措施: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施工业反哺农村、城市支持农业的方针;建立农村公共财政体系,实现城乡居民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乡镇企业,努力开拓多种渠道转移农民城镇就业;发展小城镇,促进农村劳动力和人口由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转移,由内地向沿海地区转移,由农村向城市转移,由小城镇向大中城市转移;建立健全和落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使农民工成为真正的市民;进一步加快现代农业的发展,促进农业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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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20 23:55:44